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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宇工学院关于开展师德宣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10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师德师风宣传教育,弘扬高尚师德风范,根据《山东华宇工学院2023年“师德师风建设月”活动方案》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师德宣讲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宣讲主题

培根铸魂担使命立德树人建新功

二、宣讲时间

2023年11月25日前

三、宣讲方式

各教学单位自行组织师德宣讲活动,组建院级师德宣讲团,宣讲团成员由校级师德宣讲团成员和各单位师德先进个人组成。教职工人数达200人的单位,师德宣讲团成员不得少于5人,其他单位不得少于3人。各教学单位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全体教职工参加。

四、宣讲内容

宣讲团成员围绕“培根铸魂担使命 立德树人建新功”主题,结合养德修为工程,重点讲述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师德好故事”,展示在“三全育人”、引领学生成长、养德修为等方面的生动实践与丰硕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师德宣讲活动,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论坛、讲坛、讲座、年会、报告会等活动管理的实施意见(修订)》(鲁华宇院党字〔2022〕18号)要求,在活动组织前报学校党委宣传部审批、备案。

(二)加强培训,严格把关。各单位对师德宣讲团成员加强培训,做好师德宣讲稿和PPT的审核把关,确保师德宣讲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留存资料,及时报送。各单位应留存师德宣讲活动照片(电子版)、签到表(纸质版)、师德宣讲稿(电子版)和PPT,并将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师德师风建设月”活动总结中,于12月10日前将师德宣讲活动过程资料连同“师德师风建设月”活动资料一并报送行政楼505室,电子版资料发送至QQ:1744365425。

联系人:张静,联系电话:7023026、8026(内线)。

山东华宇工学院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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