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州市总工会、德州市工商业联合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公布德州市劳动关系和谐单位(第二批)的通知》(德人社字【2019】53号),我校被授予“德州市和谐劳动关系AA级单位”,杨义副校长被授予“德州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个人”。
我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持“文化引领、培优塑品,专家治校、双师执教,共建共育、开放共享”的办学方略,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学校探索建立“三位一体”留人机制,用宏伟蓝图满足教职工的事业需求,用职业神圣感满足教职工的精神需求,用公平晋升机制满足教职工的发展需求,用系统培训满足教职工的成长需求,用科学的薪酬机制满足教职工的物质需求。充分发挥工会作用,提高工会组织建设能力,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真情关爱职工生活,推进学校民主管理,营造教职工“民主之家”“幸福之家”“温馨之家”。建立完善“谈话机制”,规范入职、离职程序,严格依法用工。这些举措助力我校和谐劳动关系的打造,确保人才能够引得进、留得住、干得好、发展快,我校的系列做法也得到了劳动者及社会各界的一致认可。
本次评选活动由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组织,旨在表彰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方面做出贡献的单位,发挥榜样示范作用,为建设和谐德州发挥积极作用。我校被授予“德州市和谐劳动关系AA级单位”,是对我校依法规范用工,用情用心留人的充分肯定,我校将进一步优化用人机制,促进建设更加和谐的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