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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宇工学院关于开展师德师风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03    作者:renshichu     来源:     点击: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师德师风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鲁教师函〔2021〕56号),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发挥师德失范问题典型案例警示作用,现组织开展山东华宇工学院师德师风警示教育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开展警示教育

各部门(单位)组织教师以教育部网站公开曝光的第八批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和省教育厅印发的《违反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宣讲师德违规问题和处理结果,引导教师以案为鉴、以案明纪。全体教师对照《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山东华宇工学院教师职业行为准则》进行自查自纠,认真学习《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山东华宇工学院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进行自警自省。

二、排查问题隐患

各部门(单位)系统梳理本部门(单位)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对易发生师德失范问题的风险点进行重点排查,要敢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于有苗头、有倾向的问题要坚决予以遏制、防患于未然。对于发现的问题,采取“零容忍”的坚决态度,从重从快,严肃处理,并做好警示教育,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单位)负责人是师德建设第一责任人,负领导责任,要切实组织好本部门(单位)师德师风警示教育活动,引导教师不忘立德树人初心,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

(二)扎实开展活动

各部门(单位)通过政策宣讲、专题报告、集体讨论等形式,集中组织开展师德师风警示教育活动,引导教师增强遵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则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不断涵养高尚师德,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

各部门(单位)将师德师风警示教育活动开展情况(活动开展、隐患排查等)于12月12日前提交至人事处培训科,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rsc@huayu.edu.cn。

联系人:董娟,联系电话:8026(内线)。

山东华宇工学院人事处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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