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能部门、各单位:
根据学校《学科专业带头人选聘及管理办法》(鲁华宇院政字〔2017〕59号)和《校长办公会纪要》(2024第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本科专业带头人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本科专业带头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博士在读),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本科专业带头人原则上由教研室主任兼任。现有教研室主任不符合条件的,应做调整。
二、选聘程序
(一)单位推荐。各教学单位根据要求推荐人选,被推荐人填写《本科专业带头人推荐表》(见附件),经所在单位初审后报人事处备案。
(二)审核批准。人事处对推荐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 将审核结果报学校研究批准后发文。
三、聘期管理及考核
(一)聘期。本科专业带头人实行聘期制,聘期为4年。
(二)聘期考核。聘任期满,学校对本科专业带头人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聘的依据。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将《山东华宇工学院本科专业带头人推荐表》纸质版于2024年6月3日下午4:30前报送至人事处人事管理科,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 rsc@huayu.edu.cn。
联系人:徐联云,联系电话:7023017、8017(内线)。
附件:山东华宇工学院本科专业带头人推荐表(另行下发)
山东华宇工学院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