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师〔2016〕7号)、《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结合我校《教职工岗位考核管理办法(修订)》(鲁华宇院政字〔2019〕120号)及《2024年工作要点》要求,本年度实施岗位考核工作改革,年初明确工作任务、考核标准及工作要求,与教职工签订《工作任务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签订对象
全体教职工
二、工作要求
1.围绕学校《2024年工作要点》、10项关键工作等内容,各部门(单位)将2024年工作任务分配至教职工个人,确保工作任务分配合理,工作内容不遗漏,保证教职工个人岗位目标与学校工作目标一致,与教职工签订《工作任务书》。
2.教职工根据部门(单位)工作计划,结合个人发展需求,认领工作任务,列出工作项目清单,对工作项目描述简明、准确,指标尽可能量化。
三、材料报送
请各部门(单位)于5月10日前将《工作任务书》纸质版1份(按教职工工号排序)报送至行政楼10楼考核评价科。
四、其他事项
1.新入职教职工在转正考核合格后,签订《工作任务书》。
2.教职工岗位变动的,应在现岗位签订《工作任务书》。
联系人:张依娜、李晓茜 联系电话:7023019(内线8019)
附件:山东华宇工学院工作任务书(另行下发)
山东华宇工学院人事处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