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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宇工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度华宇最美教师(辅导员)”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28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激励广大教师不忘立德树人初心,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争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四个引路人”,在全校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增强教师潜心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使命感,根据《山东华宇工学院2023年教师节活动方案》(鲁华宇院政字〔2023〕79号)工作安排,学校组织开展“2023年度华宇最美教师(辅导员)”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与我校签订劳动合同、在岗的专任教师和辅导员。

(二)专任教师(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入职满3年;辅导员(含本年度带班学生管理人员),入职满1年。

(三)近三年岗位考核结果均为B等次及以上或称职。

(四)已获评往届“最美教师(辅导员)”称号的人员不再参评。

二、评选条件

(一)最美教师

1.有理想信念、师德高尚。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依法履行教师职责;爱国守法、敬业爱生、潜心教书育人、严谨治学、服务社会、为人师表;自觉把党的教育方针贯彻到教学工作全过程。

2.有道德情操、品质优秀。热爱教育事业,弘扬社会主义道德和中华传统美德,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影响和带动学生;具有大局观念,具有团队精神和合作意识,服从组织安排,人际关系和谐;工作态度积极,勇于担当,甘于奉献。

3.有扎实学识、知识丰富。有扎实的知识功底、过硬的教学能力、勤勉的教学态度、科学的教学方法;具有胜任教学的专业知识,具有深厚的专业文化底蕴,能够在各个方面给学生以帮助和指导。

4.有先进理念、科研突出。能够认真学习领会、贯彻执行高等教育和应用型本科教育的先进理念,积极参与课程建设与改革,创新授课模式,教学效果较好;积极承担教科研工作,在教学或科研领域有一定的工作业绩或研究成果。

5.有责任担当、事迹感人。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承担起传播知识、传播思想、传播真理的历史使命,肩负起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人的时代重任,在教书育人方面事迹感人,通过个人言传身教感召学生、影响学生。

6.有仁爱之心、举止文雅。用爱培育爱、激发爱、传播爱,通过真情、真心、真诚拉近与学生的距离,使自己成为学生的好朋友和贴心人;举止言行文明,具有积极乐观的心态,时时处处树立教师自身和学校的良好形象。

(二)最美辅导员

1.政治信念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党的教育方针贯彻到学生管理工作全过程。

2.师德师风优良。能够坚持“四个相统一”,当好“四个引路人”,履行好伟大工程的施工员、伟大事业的质检员、伟大斗争的战斗员、伟大梦想的服务员职责。

3.素质能力过硬。在专业化、职业化成长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特色、有亮点、有创新。

4.育人实效突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能够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政治领导、思想引导、情感疏导、学习辅导、行为教导、就业指导,引导、教育学生成为能够担负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5.敢于担当作为。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等事件处置中、助力毕业生就业创业等工作推进中,主动作为、甘于奉献,发挥重要作用,作出突出贡献。

6.勇于探索创新。勤于学习,不断开拓视野,树立创新意识,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探索新思路、新举措和新方法,不断推陈出新,超越自我。

三、评选程序

(一)单位评选

1.4月15日前,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深度挖掘事迹典型,根据《“2023年度华宇最美教师(辅导员)”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1)中要求的院级评选数量确定人选。

2.5月13日前,各单位组织评选出的院级事迹典型拍摄宣传片,通过单位网站进行展示,广泛宣传。

3.6月20日前,各单位自行组织评选,评选方式包括线上投票、线下投票和评审小组评议(其中线上投票占20%,线下投票占30%,评审小组评议占50%)。

4.5月30日前,各单位根据《“2023年度华宇最美教师(辅导员)”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1)中要求的校级推荐数量推荐候选人,填写《评选推荐表》(附件2),推荐结果进行公示。各单位将评选材料、候选人事迹材料(附件3)和公示结果一并报送人事处人事管理科。

(二)学校评选

1.6月10日前,学校成立校内专家评审小组,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议,分别评选出“2023年度华宇最美教师”10名,“2023年度华宇最美辅导员”5名。

2.6月15日前,人事处将综合评议结果报学校审批,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公布评选结果。

(三)表彰奖励

1.院级表彰奖励。各单位对评选出的院级“最美教师(辅导员)”给予院级表彰奖励。

2.校级表彰奖励。学校对评选出的校级“2023年度华宇最美教师(辅导员)”给予校级表彰奖励,通过学校网站、公众号等方式进行宣传,并择优推荐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齐鲁最美教师”和山东省教书育人楷模选树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最美教师(辅导员)”评选活动是我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打造优秀教育教学团队,促进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安排,精心组织,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活动期间,各单位要精心筹划宣传工作,大力宣传“最美教师(辅导员)”评选活动的意义,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到评选活动中,努力营造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三)规范程序,严格把关。各单位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程序,严格把关,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实事求是推荐人选,坚决杜绝弄虚作假。

五、其他

(一)按期报送。各单位按通知要求,将候选人资料及时报送人事处人事管理科,逾期视为放弃评选资格。

(二)评选工作联系人:徐联云,联系电话:7023017、8017(内线),电子邮箱:rsc@huayu.edu.cn

 

附件:1.“2023年度华宇最美教师(辅导员)”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另行下发)

2.“2023年度华宇最美教师(辅导员)”评选推荐表(另行下发)

3.“2023年度华宇最美教师(辅导员)”候选人事迹材料模板(另行下发)

 

 

                                                                                                  山东华宇工学院

                                                                                                     2024年3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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